法制周報訊(記者 李翔 見習記者 廖悠悠 通訊員 侯娟娟 鄭岑)“實在是太感謝你們了,我的養老金問題終于解決了,這下我安心了。”日前,看到養老金款項已到位,黃奶奶(下稱黃某)激動地對前來回訪的檢察官說。
今年1月,67歲的黃某來到臨武縣檢察院反映情況。黃某稱,2021年9月縣人社局告知她因“存在服刑記錄,按照規定服刑期間不得領取養老金”停發了其養老金。黃某向案件承辦檢察官表示,自己確實沒有犯罪,也沒有服刑過,卻背上了案底,現在急得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接到該起信訪案件,臨武縣檢察院堅持“包案解決”的原則,立即走訪詢問當地派出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同時函請服刑地監獄寄送服刑人員判決書、照片、指紋等資料。
檢察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臨武縣西瑤鄉黃某乙冒用同村人員黃某的身份信息于2003年4月在貴州省威寧縣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于貴州省某女子監獄,經數次減刑后于2019年4月刑滿釋放。貴州省女子監獄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至臨武縣司法局,作為安置幫教對象進行管理。2021年8月,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在核查信息時發現,已領取養老金7年的黃某有服刑記錄,按照社保相關規定,犯罪人員服刑期間不得領取養老金,遂于2021年9月停發養老金并擬追回已發款項。
“查清楚整個事情后,我們第一時間聯系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局說明情況并督促其繼續發放并補發養老金。”該案件承辦人第三檢察部主任侯娟娟說。
目前,繼發和補發養老金款項共計702元已到位。針對實際服刑人員黃某乙,臨武縣檢察院已督促縣公安機關落實重點人員管控制度。下一步,臨武縣檢察院將加強與貴州省案件地檢察機關溝通聯系,密切追蹤該案改判情況。
“臨武縣檢察院謹記為民情懷,為群眾解決“急難愁”,杜絕程序了結、機械司法,綜合考慮法、理、情,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確保無辜群眾洗清冤屈,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臨武縣人大代表陳天文評價該案件說。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