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摔倒,醫院應該賠償嗎?
2022-06-14 17:12:43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胡陽 | 點擊量:15907
湖南法治報(通訊員:胡陽)林某某系一名退休醫師,2020年7月18日受聘岳陽某醫院工作。林某某在工作時因地面濕滑摔倒,與該醫院多次溝通要求賠償損失遭拒,近日,岳陽樓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健康權糾紛,判決岳陽某醫院支付林某某各項損失共計7850元。
2021年4月,林某某在工作時因地面濕滑摔倒,林某某立即聯系了岳陽某醫院告知摔倒一事,但林某某未按照該醫院的要求于當日檢查就診。同年4月14日,林某某自述摔傷導致全身疼痛半月,前往醫院住院治療,經醫院診斷為:右膝內、外側半月板損傷;右股骨骨挫傷;雙膝軟組織挫傷;左部髖骨軟組織挫傷;左膝半月板退變,住院6天。6月10日,林某某又因右膝內、外側半月板損傷,雙膝挫傷再次到醫院住院治療28天。7月9日,林某某所在的岳陽某醫院以林某某病假未履行請假手續為由解除與林某某的勞務合同關系。
2021年12月2日,林某某傷情經岳陽市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右膝內、外側半月板II級損傷,右股骨下段骨挫傷、多處軟組織挫傷。
法院認為:岳陽某醫院認可林某某在工作時因地面濕滑摔倒的事實,但由于林某某未于當日及時就診治療,導致林某某傷害與摔倒是否有因果關系或因果關系程度不能確定,根據公平責任原則,酌情認定岳陽某醫院對林某某的損失分擔25%的責任,故作出如上判決。
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沒有上訴,岳陽某醫院于近日向林某某主動履行了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責編: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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