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放行
2022-11-01 08:33:13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張軼強 | 點擊量:12641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軼強)10月28日下午,被執行人譚某從天元法院領回了被扣押的登記在其名下的大眾途銳越野車。
這臺車輛是天元法院于2022年9月14日從長沙扣押回來的。車輛被扣押后,被執行人譚某一直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事宜。
10月28日下午,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譚某終于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且被執行人譚某按照執行和解協議約定支付了相應款項給申請執行人,故申請執行人同意法院將車輛返還給被執行人譚某。
扣押不是目的,解紛才是宗旨。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往往會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成案件圓滿執結,順利化解雙方矛盾才是法院執行工作的目的。只要被執行人愿意主動履行義務,法院便會給他們一個機會,督促他們重新做一個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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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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