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糾紛——邵東法院速裁法官高效解紛獲贈錦旗
2022-11-14 17:03:3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王好運 | 點擊量:7044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王好運)11月11日,某陶瓷公司經營者來到邵東法院,感謝張利法官盡心盡責化解買賣糾紛,并贈送錦旗。
據了解,2021年6月,楊某因室內裝修向蔣某經營的陶瓷店多次訂購大理石、地腳線等貨物,由于裝修需要的貨物數量不能確定,且陶瓷在運送過程中可能存在破損情況,雙方約定楊某支付定金,在下一次提貨時給付上一次的貨款,其余的貨款待完工后結清。后經結算,楊某尚欠貨款3000余元,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蔣某多次向楊某催討貨款,楊某都以沒錢為由搪塞拖延。蔣某迫于無奈訴至該院。
考慮到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張法官收案后,在征得當事人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本著“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以速裁方式辦理此案。張法官經過多次接觸了解到,雙方之間的矛盾不僅有陶瓷貨款糾紛,更有意氣之爭。原來,經蔣某催討后,楊某遲遲不給付貨款,蔣某也拒絕接收楊某退還的未用瓷磚;楊某則以蔣某的陶瓷質量有問題為由拒絕付款。
雙方態度強硬,堅持己見不愿讓步。鑒于這種情況,張法官決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給雙方做調解工作,向他們釋法明理。在法官多次調解下,蔣某被張法官的敬業精神感動,答應回收楊某未用完的瓷磚,并同意以破損瓷磚抵扣貨款。隨著溝通的深入,張法官發現楊某雖堅持己見,但很明事理,在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分析不履行貨款的法律后果后,并得知蔣某答應解決相關的售后問題后,愿意配合法官調解,當場履行了3000元貨款。最后,蔣某撤回起訴,雙方握手言和。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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