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顯威力,“哭窮”被執行人當場還款
2022-11-21 18:54:4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黃思明 | 點擊量:2118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黃思明)近日,在瀏陽市人民法院鎮頭法庭的庭審室內,該院執行局西區組李大勇法官正在當面宣讀拘留瀏陽市某機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某的司法拘留決定書。
據了解,該案依據已生效的民事判決書,被執行人瀏陽市某機械有限公司應支付申請人貨款及違約金115700元。但該公司一直未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在了解基本情況后,李大勇法官趕往被執行人瀏陽市某機械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某向李法官報告財產時表示現在公司經營不善,已處于半停產狀態。
經過現場調查,該公司一直在斷續生產中,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就是這批正在生產的工作設備,李大勇法官考慮到如果將這批設備進行扣押處理的話,會對該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巨大的影響,秉持著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邊沒有對公司設備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盛某某也對法院及申請人做出承諾和還款計劃,申請人同意還款計劃決定再次給被執行人一次機會。
然而,被執行人到期后依舊沒有履行。申請人還向瀏陽法院提供了被執行人在判決書生效后迅速轉移資產的線索,其規避法院執行意圖明顯。最終,法庭決定對該公司代表人盛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震懾了被執行人的僥幸心態。盛某某當場表示要與家人聯系積極籌錢,兩個小時后,被執行人盛某某將全部案款132187元匯入法院賬戶。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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