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煜涵)
近日,鼎城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田曉暉一行前往澧縣司法局協調化解行政處罰案,在澧縣司法局、澧縣法院、澧縣檢察院的見證下,某煙花爆竹零售店負責人當場撤回起訴,一場耗時五個多月的行政糾紛化解劃上圓滿句號。
圖片來源網絡
2022年2月16日,澧縣應急管理局根據煙花爆竹“打非清剿”專項行動工作的部署對某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某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許可證過期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問題,遂于2022年4月18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某煙花爆竹零售店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人民幣21000元罰款、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某煙花爆竹零售店不服向澧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澧縣政府經審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該行政處罰決定。原告某煙花爆竹零售店不服上述決定訴至鼎城法院,請求撤銷案涉處罰決定。
現場化解爭議前,田曉暉多次以電話方式聽取了雙方當事人意見,并做好釋法析理工作。澧縣司法局亦多次與澧縣應急管理局及原告協調,尋求最優化解方案。化解爭議當日,澧縣檢察院從法律監督的角度提出檢察建議。田曉暉向原告闡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讓原告對自身的違法行為有了更為清楚的認識,同時建議行政執法機關在辦案中要貫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于違法行為情節較輕,危害較小,認錯態度較好的當事人采取柔性執法,既要強化行政執法力度,也要兼顧行政執法溫度。
經多方協調,原告自愿接受被告澧縣應急管理局作出的處罰決定。同時,考慮到原告因疫情影響,經營狀況不佳、生活困難,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澧縣應急管理局同意原告先行繳納部分罰款,剩余的罰款再行緩交。原告遂自愿申請撤回起訴,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此次鼎城法院聯合多部門成功化解行政爭議,既體現行政機關對個體工商戶的人文關懷,又維護了行政機關執法權威,標志著鼎城法院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邁出了新步伐。今后,鼎城法院將進一步完善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加強與行政機關交流互動,不斷提高轄區內各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
責編:周萌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