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嘗鮮”先“嘗苦果”,中路鋪一男子為“嘗鮮”種植8株罌粟受到行政處罰
2023-04-24 08:58:1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璐 | 作者: | 點擊量:642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孟強)?近日,湘潭縣中路鋪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行政處罰1人。
4月21日下午6時許,中路鋪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中路鋪鎮某村劉某某(男,56歲,中路鋪鎮人)家菜園里種植了幾顆罌粟,民警遂立即將其傳喚至湘潭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接受調查。
經依法詢問,劉某某于2021 年在外地打工時發現當地有人種植了罌粟,他聽說用罌粟殼煮魚特別鮮美,遂將其中一顆果實摘下帶回湘潭家中自家菜園里種植,直至當天被民警查獲。經統計,劉某某共計種植了8株罌粟毒品原植物。
4月22日,違法行為人劉某某被湘潭縣公安局行政罰款伍佰元整。
警方提醒: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私自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然而總有人因無知或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只要不違法使用,種植一些罌粟“無傷大雅”,甚至將其當調料用來“提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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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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