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唐夢菲、張茜)“這面錦旗送給你們,真心感謝你們給我兒子的及時救助!”2023年5月12日,受助人庾某某的父親庾大爺從老家衡陽跨越百里來到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檢察院,為幫助他殘疾兒子務工受傷提供司法救助的檢察官們送上了錦旗。
2023年3月,該院控申部門檢察官在主動排查司法救助線索時發(fā)現(xiàn),該院辦理的“庾某某和某食品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支持起訴案”中的被害人庾某某為智力殘疾人,在某食品公司務工操作時誤將左前臂卷入機器造成八級傷殘,醫(yī)療及各項費用損失共計38萬余元。目前,庾某某與食品公司沒有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續(xù)的治療費用也沒有著落,一家人陷入了困境。
了解到案件情況后,辦案檢察官第一時間跨市展開入戶調(diào)查,全面了解被害人生活情況。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被害人庾某某與其弟弟同為智力殘疾人,且其父親患有肺氣腫疾病正在治療中,家庭主要經(jīng)濟來源為母親和妹妹的微薄工資,生活十分困難。
核實情況后,辦案檢察官指導庾某某提供申請司法救助所需的材料,并及時向院黨組匯報,制作出相關(guān)法律文書。同月,經(jīng)該院審批,給予庾某某一次性臨時司法救助金四千元,緩解了這個家庭的燃眉之急。
“請你們放心,先收下司法救助金度過難關(guān),你兒子的案件我們也會繼續(xù)跟進的。”控申部門檢察官在送別時向庾大爺說道。2023年3月,該院民事檢察部門已啟動支持起訴程序,為庾大爺一家提供幫助。
下一步,淥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將繼續(xù)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及時篩查符合司法救助案件,不斷將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細,做到提前發(fā)現(xiàn),提前移送,應救盡救,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急難愁問題。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責編:劉惠明
來源:湖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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