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紙面服刑” 澧縣檢察院對兩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醫學鑒定進行檢察監督
2023-05-18 14:54:2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萌 | 作者:徐政 皮軍波 | 點擊量:640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徐政 皮軍波)
為加強對暫予監外執行活動的監督力度,保障暫予監外執行工作依法規范進行。近日,澧縣人民檢察院主動發揮檢察監督職能,依法監督由澧縣人民法院組織的對罪犯陽某、馮某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而進行的病情鑒定。
兩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進行醫學鑒定
在負責病情診斷的常德市第一人民醫院,該院第三檢察部積極發揮檢察監督的“關卡”作用,全程監督此次活動。檢察官通過核實罪犯身份、查看檢查項目、詢問談話等方式,對罪犯身份、醫生資質、相關人員是否到場等情況進行核查,確保病情診斷鑒定工作依法規范進行。
此次檢察監督活動,既掌握了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的病情,又確保了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合法,為罪犯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提供了準確依據。
檢察官說法:
什么是暫予監外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于被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決定暫不收監或者收監以后又決定改為暫時監外服刑,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的刑罰執行制度。《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指出具體情形包括:1.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2.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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