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郭瑋 王偉)
6月8日,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販賣毒品、孫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在澧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察官詹方澤出庭支持公訴。澧縣人民檢察院聯合澧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縣人大代表、各鎮(街道)禁毒專干、縣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聯絡員旁聽庭審。
庭審現場
2023年1月份,被告人楊某先后三次向吸毒人員雷某、孫某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和甲基苯丙胺結晶(俗稱“冰毒”),共計約0.4克,共獲毒資3200元。2023年1月28日晚上,吸毒人員雷某、孫某某、孫某、楊某某從被告人楊某處購買了毒品麻古和冰毒。次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孫某某在澧縣某某鎮其車牌號為湘J****的棕色廣汽傳祺小轎車內容留上述人員吸食購買的毒品。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結合庭審實際情況,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緊扣犯罪構成要件對被告人展開法庭訊問,根據被告人供述與辯護進行針對性舉證質證,有力指控了犯罪,并當庭進行釋法說理,公訴人圍繞毒品案件的成因、特點與危害開展了普法宣傳。
參加觀摩的干警從文書質量、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整體效果等方面細致地作出了客觀公正的評議。承辦檢察官也對庭審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進行了自我剖析、虛心接受大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本次庭審觀摩、評議座談為大家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交流機會,實現了“在觀摩中學習,在交流中提升”,扎實推進崗位練兵,提高隊伍專業素質。
?“檢察院的聽庭評議活動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表現,開門納諫傾聽社會聲音的形式很好,也為我們上了一堂普法課,更能讓社會公眾直接了解檢察院工作。檢察院不僅立足本職打擊毒品犯罪,也延伸檢察職能開展社會綜合治理。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到檢察活動之中。”人大代表全程觀摩案件庭審,在庭審結束后就出庭規范、庭審效果、臨場表現等方面進行綜合點評,在充分肯定的同時也對檢察工作提出寶貴意見。
各鎮(街道)禁毒專干旁聽庭審結束后紛紛表示,時至今日,仍有很多人對毒品的危害認識不足,抵制毒品意識不強,正需要司法機關加強對毒品知識和涉毒法律法規的宣傳,用鮮活的例子來提高大眾防毒反毒意識,毒品源頭沒有阻斷,禁毒工作就將永遠在路上!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周萌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