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不是護身符 嚴重違規被收監
2023-06-09 16:41:1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陳世軍 嚴若云 | 點擊量:9418
華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監督一起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被收監執行案
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陳世軍 嚴若云 )6月2日,華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監督的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許某因嚴重違規被依法收監至長沙市第二看守所,此舉彰顯了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能,標志著該院在推進社區矯正檢察工作優質發展上又邁出了新的步伐。據悉,此案為湖南省第一起檢察機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收監執行監督案。
2020年12月11日,華容縣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罪犯許某有期徒刑。2021年3月8日,因許某確系患有嚴重疾病,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不宜收監執行,華容縣人民法院遂作出了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并交付華容縣司法局執行社區矯正。
今年4月中旬,華容縣人民檢察院在社區矯正檢察工作中發現,許某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多次不按社區矯正機構規定請假外出,多次不按規定進行手機打卡,經矯正機構多次訓誡后仍不改正,嚴重違反了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法律規定應當依法收監執行。經對該案進行全面審查后,該院以罪犯許某違反監管規定,于5月8日向華容縣人民法院提出了收監執行檢察意見書,依法建議對許某收監執行。
同年5月30日,華容縣人民法院審查后對許某作出收監執行決定。在收監執行環節,華容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還積極向荊劍地區人民檢察院匯報,求得工作支持與指導,使罪犯許某順利被收監執行刑罰,維護了法律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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