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林森彬 羅都)近日,在“保民生、護民企、穩金融”專項執行行動中,婁底市婁星區法院執行局劉瑋法官通過不懈努力,圓滿執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案件雙方當事人均被劉法官的執著所感動,對促成案件和解表示感謝。
2020年7月20日,劉某1駕駛電動車搭乘黃某,與劉某2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和劉某1、黃某受傷的交通事故,其中黃某經司法鑒定為9級傷殘。事故發生后,劉某1、黃某向婁星區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劉某2賠償劉某1、黃某各項經濟損失35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劉某2并未按期履行。2021年11月,劉某1、黃某向婁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該案承辦人劉瑋法官迅速查閱案卷,分析案情,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劉某2,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劉某2表明自己經濟困難,無法履行到位。劉法官立即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查控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各種方式了解到,被執行人劉某2確無足額財產可供執行。而申請執行人劉某1、黃某因發生交通事故后,向親朋好友舉債墊付醫藥費,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為使案件有所突破,劉法官帶領執行干警多次實地走訪,了解到被執行人劉某2家庭經濟也非常困難,沒有正式工作,僅僅靠做點小生意賺取生活費用。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該案系民生案件,案件的妥善執結對各方當事人家庭都非常重要。為推動案件取得實質進展,劉法官根據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制定多種執行方案,多次上門走訪被執行人,耐心釋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被執行人劉某2被劉法官的執著和耐心所感動,通過積累收入等方式,每隔一段時間就給申請執行人轉賬2千元至2萬元不等。
當場支付9.8萬元賠償金
2023年5月20日開始,根據上級法院安排部署,婁星區法院組織開展“保民生、護民企、穩金融”專項執行行動,劉法官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大了該起案件的執行力度,又多次組織申請執行人劉某1、黃某以及被執行人劉某2進行執行調解,盡管劉法官手上案件數量很多,但是對于這起案件,劉法官始終放在心上,案情了然于胸,工作思路清晰,調解案件時“情理法”并用,從案件細節入手,不厭其煩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最終,該案達成和解,被執行人提出愿意想法設法籌錢一次性解決賠償金問題,申請執行人也同意適當作出讓步。近日,被執行人劉某2在區法院將余下的9.8萬元賠償金當場支付完畢,一起涉民生案件得以圓滿執結,劉法官溫情執行、盡心盡責為民解憂的行為,獲得雙方當事人的點贊好評。
責編:王彩英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