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易宇 劉張泉 劉曉芬)“工資終于討回來了,多謝法官幫忙!”2023年3月20日,徐某云等人在湖南省茶陵縣人民法院拿到被拖欠的3萬余元工資后,激動地說。
據了解,茶陵某餐飲店因經營不善關門停業,拖欠了員工徐某云等7人工資。員工們遂申請仲裁。經裁決,經營者須支付工資款3萬余元,但其一直沒有履行支付義務。徐某云等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多方尋找,執行干警終于找到了經營者并將其傳喚至法院。經過耐心勸說和釋法析理,最終,經營者一次性清償了拖欠的工資。這是茶陵法院創新推出“質量為先”管理體系、推動審判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的一個縮影。
2022年以來,茶陵法院創新推出“質量為先”管理體系,即在審判執行各環節嚴把辦案質量關,踐行“最大限度實現公平正義,最低成本達成事了人和,最高效率化解矛盾糾紛”的“三最”理念,科學運用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全院干警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不斷提升審判執行質效,努力將公平正義根植在群眾心中。
聚焦質效提升 強化流程管理
立案是審判的源頭,是啟動訴訟程序的“總開關”。科學合理的分案,是確保案件管理公平公正的前提。“過去,有極少數法官存在挑案子、選案子的情況,一些疑難復雜的案件成為‘燙手的山芋’。”茶陵法院立案庭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此,該院出臺《隨機分案辦法》,由數字法院系統隨機分案,在程序上拉上了避免人情案、關系案的“保險閘”。“如今,某個案子分給哪位法官承辦,在分案之前都是未知的。”法官譚瑤說。
對于百姓而言,公平正義不在法條里、不在書本里,而在與司法機關打交道的每一個細節里,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執法、每一次調解過程中……在審判執行環節,該院踐行“三最”理念,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最大限度實現公平正義”,就是對訴訟能力明顯欠缺的當事人,不能機械運用司法規則,要充分考慮當事人受教育及舉證能力的局限。
在茶陵法院受理的原告譚某與被告孫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告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及證據,也未到庭參與訴訟。由于原告無法提供有效對賬單,法官難以確認被告具體欠款金額。結合雙方聊天記錄、訂貨產品單等證據及雙方以往交易習慣,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貨款1萬余元。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最低成本達成事了人和’,就是要求法官在辦案過程中把控訴訟‘投入與收益比’峰值,避免出現當事人‘為了追回一只雞而丟了一頭牛’的現象。”茶陵法院院長易祖斌表示。
2020年1月,原告譚某某過馬路時發生交通事故,經鑒定,構成七級傷殘。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肇事司機肖某某及保險公司向原告賠償各項損失35萬余元。2021年8月,譚某某因故死亡并被安葬。幾天后,譚某某家人又來到法院起訴,認為譚某某的死亡是2020年那場交通事故所致,并要求重新鑒定。而事實上,譚某某本身患有支氣管炎等基礎疾病。承辦法官經多方了解情況,耐心細致地與譚某某的家人溝通,解開他們的心結。最終,譚某某的家人決定撤訴。“我們的案件就像流水線上的產品,每個環節都必須符合質量標準,才能向前推進。”茶陵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
聚焦群眾滿意 強化審判執行
“公正與效率”是審判執行工作的本質要求和核心價值追求。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是提升群眾司法滿意度的關鍵。
該院立案庭干警謝丹受理案件時發現,起訴某房地產公司的當事人達20余戶,起訴原因均為購房時房地產公司多收了天然氣入戶開戶費。該院遂決定把該系列案件作為典型案件辦理。法官經多次實地勘查,認定原告業主與被告某房地產公司簽訂的《茶陵縣商品房(預)銷售合同》附件三中關于“天然氣入戶的開戶費另收”條款,違反了《湖南省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屬于無效條款。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將收取的天然氣開戶費退還給原告。該案的判決結果成為處理同類糾紛的“范本”。
“以前,我們的案件辦理周期較長。現在,法院的執行速度明顯加快了,辦案周期也縮短了。”湖南茶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理不良貸款業務負責人肖景岳說。這一變化得益于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分段集約化執行的改革。“過去,執行案件分給執行員后,由同一人負責到底,整個流程走下來時間較長。”茶陵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胡勇說,“現在,我們根據案件情況進行篩選分類,劃分簡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分別由簡易執行團隊和普通執行團隊辦理,因案施策,優化案件辦理程序,提高執行工作效率”。
同時,該院對執行實施案件實行分段集約辦理、分段集約執行,執行實施權與執行裁決權、執行查控與強制執行分開行使。“現在是執行員跟著程序走,網上查控、線下查詢、文書送達、線下查封等都有時間規定,整個流程環環相扣,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該院執行員劉艷華說。
聚焦內部管理 強化績效考核
“我們構建質量管理體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突出‘獎優懲劣’,激發干警干事創業的熱情和干勁,使全院干警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展示新形象、取得新發展、實現新跨越,從而進一步凝聚起推動司法事業發展的強大精神動力和工作合力。”易祖斌說。“考核評分主要分為三項,即辦案數量、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其中,辦案質量比重最大,占比70%。”
每周一早上,該院審管辦有關負責人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數字法院系統,就法官前一周的辦案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排名,然后在工作群內公開。“年底獲優秀次數多者,評先評優、職級職務晉升時予以重點考慮。”“為加強能力建設,除了參加上級法院的業務培訓外,我們還通過專業法官會議、審判執行業務討論等,進一步提升干警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院推行“一周一評比、一月一講評、一季一考核”,對審判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進行梳理,切實提升案件辦理質效。在創先爭優、你追我趕的濃厚氛圍中,2023年3月14日,茶陵法院開展了新一輪職級職務晉升,根據內部考核相關規定,一批勤奮工作、能力較強、實績突出、作風優良的干警順利得到晉升。
責編:伏志勇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