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發布《意見》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27項舉措助力打造科技創新高地
法制周報·新湖南訊(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李果)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為著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從7個方面提出27項舉措。
《意見》指出,要堅持激勵創新、促進發展的工作目標,不斷健全體制機制,完善訴訟程序,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要加強程序保障,全方位保護知識產權。及時審查行為保全和證據保全申請,積極支持和監督行政執法,充分發揮司法在支持和監督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中的作用。加大刑事懲罰力度,加大對涉及食品、藥品、危險品、種子等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從重從快處理。依法懲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
《意見》明確,要準確適用侵權損害賠償方式,顯著提高侵權成本。努力建立與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相適應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明確侵權人公開發布的經營信息可以作為確定賠償數額的依據,依法合理適用法定賠償方式,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依法支持權利人的合理維權開支。侵權行為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或侵權人獲利巨大的,法院可根據權利人請求,以接近或達到最高限額確定法定賠償數額。
《意見》要求,大力推進審判方式改革,有效提高司法保護質效。要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建立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訴前調解程序,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參與糾紛化解,力爭把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糾紛化解在訴前。完善訴調一體對接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案件調解速裁團隊,及時做好調解指導。探索適用停止侵權的先行判決,對于侵權事實已經清楚、能夠認定侵權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先行判決停止侵權。
責編:廖悠悠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