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拒付撫養費 法官釋法促執行
2023-08-25 16:47:4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樊芳 | 作者: | 點擊量:1544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伍小強)“謝謝法官,女兒的撫養費我已經收到了。”申請執行人朱某特地打來電話表示感謝。
近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被執行人黃某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撫養費37000元。
原告朱某與被告黃某于2017年相識,2018年登記結婚,婚后共同生育女兒小紅,自2021年起雙方因家庭矛盾開始分居生活,期間少有溝通和聯系。原告朱某于2022年向本院訴請離婚,經依法審理后判決原告朱某和被告黃某離婚;婚生女小紅由原告朱某直接撫養,生活費為2400元/月,該費用由雙方承擔,被告黃某自離婚判決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至小紅年滿十八周歲止;教育費、醫療費憑票據由原、被告各承擔一半。
判決生效后,被告黃某置若罔聞,一直未給付撫養費。無奈,原告朱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黃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黃某的銀行賬戶、微信財付通、支付寶賬戶,但并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于是,執行法官通過傳票傳喚被執行人黃某到本院接受調查。
被執行人黃某到法院后,以申請執行人朱某經濟條件好為由意圖逃避履行法定義務,但法律不是兒戲,執行不容挑釁,撫養義務更不容懈怠。執行法官以案說法,既充分告知履行撫養義務的必要性,又詳細解說強制執行的后果,最終在法理與親情雙重作用之下,被執行人黃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承諾三日之內把撫養費直接支付給申請執行人朱某。至此,該案順利執畢。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