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醉 王鑫)夜幕降臨,華燈初上,本是卸去一天疲憊,與家人團聚的溫馨時刻,法院大院內卻是警燈閃爍,燈火通明,張家界法院夜間執行行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8月23至8月24日,張家界法院執行干警以“湘執利劍之雷霆行動”為契機,針對部分行蹤不定、早出晚歸、惡意規避執行,長期傳喚拒不到案的被執行人,展開夜間突襲,讓“老賴”無處遁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司法懲戒顯“神威”
被執行人枚某某涉及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案件,執行干警曾多次電話傳喚,枚某某均以人在外地,沒錢償還為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態度囂張,嚴重侵害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
8月23日下午6點50分,承辦法官收到線索,枚某某已返回慈利縣零溪鎮家中,為充分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集中執行指揮部立即協調公安部門,先行對枚某某予以臨控,并調配警力10人立即前往零溪鎮。晚上9點10分,枚某某到案后,仍消極應對,拒不履行義務,執行法官隨即依法作出對其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8月24日,被執行人及其家屬迫于強制執行的威懾力,終于意識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嚴重后果,積極籌款,將賠償款交到了申請人手中。案件執行到位后,被執行人枚某某被依法解除司法拘留。
夜間上門促和解
羅某與唐某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2021年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執行和解,后因唐某未按約定履行,羅某于2023年申請恢復執行。案件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聯系唐某,唐某電話均處于無人接聽狀態,案件陷入僵局。
8月24日,唐某因擔心自己在集中執行期間被采取強制手段,主動聯系承辦法官,稱晚上在家,愿意與申請人在家中面談。當天晚上8點,承辦法官、司法警察與申請人羅某一同來到唐某家中,協商還款事宜。經過法官釋法析理,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唐某當場兌現3000元執行款,案件就此執結。
星夜亮劍,顯執行鋒芒;披星戴月,護人民權益!
責編:蔣文娟
一審:蔣文娟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