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法院全額執行到位一起信用卡合同糾紛案
2023-09-01 11:22:5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蔣文娟 | 作者:毛鐵 謝婉婷 | 點擊量:825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毛鐵 謝婉婷)信用卡雖然使用方便,但透支消費后必須按時還款,否則將受到法律的懲處。近日,永定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信用卡合同糾紛案,在強有力的執行措施下,6.8萬余元欠款全部履行到位。
2020年8月,張家界某勞務公司、黃某在張家界某銀行辦理了一張額度為6.6萬元的信用卡,但在透支消費后卻沒有按時還款,致使被起訴至永定區人民法院。經法院依法審理,判決張家界某勞務公司、黃某應向張家界某銀行償還6.8萬余元本金及利息,但在判決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法律義務,案件進行執行程序。
永定區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聯系三方當事人協商,通過線上線下查控系統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存款、債券、保險、金融理財等財產后,立即對上述財產予以凍結,并將被執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最終,在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釋析法理和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被執行人主動找到承辦法官并將6.8萬余元欠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得以成功執結。
法官提醒:被執行人應主動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所確定的法律義務,絕不能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將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并依法搜查、扣押、查封、拍賣被執行人名下財產。對于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大家切勿因一時無還款能力就“擺爛”,否則會“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那就得不償失了!
責編: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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