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羅艷輝 張琳娜
“新晃法院的辦事效率真高!我一定要給你們送面錦旗!”外省黃律師代理的一起標的900萬元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法院收到材料后十幾天成功調解。
“貨款只有7200元,我愿意支付,但是要吳老板先給我出具收據,她不同意。”“我愿意出具收據,但是我怕出具收據后,楊老板不給我錢。”法官經電話了解當事人糾結點后主持調解,楊老板當場履行,吳老板當場出具收據,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半個小時成功調解。
大案小案,這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的故事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頻頻上演。今年來,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訴前化解糾紛411件,司法確認162件,新收一審民商事案件1064件,同期收案比減幅7.89%,萬人訴訟率持續呈負增長,無有案不立事件發生,訴源治理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是什么讓侗族侗鄉也能打通糾紛化解高速路?
?為努力打造源頭治理、訴調融合的訴源治理體系,構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近年來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始終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努力探索“一站式訴訟服務、“一條線遞進調解”、“一體化訴調對接”、“一攬子金融解紛”、“一對一法官問診”等訴源治理新方式,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化解在基層。
“一站式”訴訟服務。為了讓群眾少跑腿,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托全省數字法院、立案窗口等平臺的訴訟服務功能,健全線上、線下立體化訴訟服務渠道,為群眾提供一站通辦、一次通辦的立案、查詢、咨詢、事項辦理等訴訟法律服務。對于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通過調解平臺申請,法官及時進行司法確認,建立“互聯網+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確認模式,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實現民事案件增速提效。
“一條線”遞進調解。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采用“特邀調解員—法官助理—員額法官”遞進調解模式,精準指導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實現快速、高效、妥善化解糾紛,減輕群眾及法院負擔,提升法院工作質效,促進社會穩定和諧。我院將不斷吸收新的社會調解力量、構建開放式特邀調解員工作機制、整合特邀調解員及其他調解組織功能作用,積極發揮訴前聯動調解高效便捷的優勢,不斷提高訴前調解成功率,推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一體化”訴調對接。2023年7月新晃侗族自治縣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訴調對接充分發揮了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職能作用,整合法院、群眾性自治組織等調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力量,把訴訟和人民調解有機對接,通過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形成全社會參與調解矛盾糾紛的大格局,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攬子”金融解紛。為進一步強化訴源治理,推動金融糾紛化解跑出“加速度”,助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5月23日,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駐新晃農村商業銀行訴源治理工作站正式掛牌成立。訴源治理工作站有效凝聚人民法院、金融機構等多方力量,不斷加強法院與金融機構的常態化聯系,攜手金融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一攬子”金融解紛新路徑,努力防范涉房地產、城投債務糾紛等重點領域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提高金融矛盾糾紛的化解能力和效率,為區域法治化金融環境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對一”法官問診。新晃法院聯合鄉鎮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政法單位,深入轄區鄉鎮村組調研矛盾糾紛類型、人員特點及當地風俗民情等基本情況,向基層組織收集處理矛盾糾紛時的法律盲點、痛點、難點、堵點,再針對需求組織婚姻家庭、勞務合同、侵權糾紛、物權糾紛、合同糾紛等案件類型的專業法官、雙語法官定期“搭脈問診”,現場一對一進行靶向治療,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就地解決,有力提升訴源治理的精準性、有效性,為無訟村居建設奠定扎實基礎。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