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易敏知 李琿杰)近日,株洲市司法局發布了《株洲市2023年行政執法指導案例》。
在此次行政執法指導案例評選過程中,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共選送了42件優秀執法案例,涉及城市管理、生態環境、教育培訓、文化旅游、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公共衛生、稅務稽查、煙草管理等執法量大、關注度高的民生領域。
此次公布的3件指導案例分別來自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案件涉及了“危險廢物傾倒”“停車亂收費”“網購圖書”等群眾身邊事。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調查,部分案件因違法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小而不予處罰。處理結果既體現了“免罰慎罰”的市場包容性,也體現了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的司法嚴肅性。
3件指導案例均有較強的現實指導性和操作性,例如市生態環境局辦理的“跨省危險廢物傾倒”案中,因違法行為多次且跨省,生態環境部門多次前往外地走訪取證,并與鄰省生態環境部門就該類案件的應急處置聯動、生態環境修復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等工作進行會談磋商,為案件辦理提速保質,最大限度降低環境損害程度。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的“停車亂收費”案中,對于“投訴人投訴內容能否直接作為證據使用”這個困擾執法人員的普遍性問題也做出了良好示范,執法人員以投訴為線索、以事實為依據對違法行為作出處理,并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投訴以外的違法行為一并作出了處理,遵循了全面、客觀的辦案原則。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辦理的“復制發行侵權圖書”案中,當事人利用異地營業許可、一人多網店、現下單現印刷等方式逃避執法檢查,執法人員不放過每一個線索,對現場發現的多個店鋪賬號均進行追查取證,發現涉嫌構成刑事案件后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采納了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調查審查后對違法經營額和違法所得的認定,是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落地見效的良好體現。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