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檢察:“糊涂爸”無視法紀,妨害公務被起訴
2023-10-12 10:50:06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翔 | 作者:龐靜漪 | 點擊量:987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龐靜漪)路遇交通執法檢查,非但不配合還想方設法阻礙執法幫助兒子逃跑,日前,姜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湘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8月,姜某與兒子分別駕駛車輛外出,路途上遇上湘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例行核查。由于姜某兒子所駕駛車輛的手續不齊全,姜某擔心兒子被查,他馬上開車斜停路中央攔截執法車輛,還在執法人員下車核查時,從自己車里掏出刀具,揮刀并言語恐嚇執法人員。姜某兒子在父親阻撓執法之際,開車趁亂逃走。
此外,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件時發現,姜某是特意從外地趕來為兒子“保駕護航”,只為躲避執法檢查。原來,姜某兒子在路上就已發現了交通部門的執法車輛,他便停靠在小道上躲避。后姜某趕來,在前面為兒子“開路”,并在阻撓檢查時與執法人員發生激烈沖突。
“我不知道后果這么嚴重,我就是擔心兒子要罰錢扣車。”審訊時,姜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造成嚴重后果。
承辦檢察官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本案中,姜某明知兒子車輛手續不齊全,抱有僥幸心理出門,本應接受交通部門處罰,認識自己的違法行為,為“保護”兒子,姜某無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正常執法活動,以阻攔、威脅等方式阻礙執法,其行為已涉嫌妨害公務罪。
檢察官提醒,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到法律保護,配合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切勿以身試法,觸及法律紅線。任何無理取鬧、惡意阻撓或者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