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帶娃”是家長必修課 少年法庭為愛發“令”
2023-10-16 15:40:4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謝佳唯 | 點擊量:995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謝佳唯)10月13日,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在一起詐騙罪案中向被告人熊某某的監護人即父母發出了《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積極履行家庭教育和監護職責,營造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據了解,該教育令是今年岳陽市首個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該案中,被告人熊某某的監護人熊某昌和劉某,在均具備監護能力的情況下,忽視了熊某某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客觀上對熊某某的身心健康發育形成傷害,君山法院遂發出《家庭教育令》。
熊某某的父母在收到《家庭教育令》后,表示將加強對孩子的關心和關愛,監督并糾正孩子可能出現的不良思想和行為,確保孩子健康成長。
該案也啟示了未成年人監護人或父母,應當依法積極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主動關心和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幫助孩子養成正確的“三觀”,教育引導孩子樹立法治意識,增強法治觀念,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
責編:伏志勇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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