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調解妥善化解房屋租賃糾紛
2023-10-25 09:00:0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向志武 | 點擊量:14086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向志武)近日,鶴城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3月,楊某與吳某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將其名下的一套商鋪出租給吳某用作開設舞蹈培訓學校,租期10年。期間因疫情影響,吳某的培訓學校未能正常經營,收入微薄,無法按時支付房租給楊某,故楊某以所簽合同中的第十二條約定“如承租方逾期50天未能付足租金,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為由,向吳某提出解除租賃合同。吳某認為在租下門店時,門店屬于毛坯狀態,自己前期對店鋪投入了大量裝修成本,與楊某就設備設施和裝修的問題無法達成一致,不同意解除合同。楊某遂訴至法院。
當事人簽調解書
為妥善處理,承辦法官經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決定采取“庭上調解”和“現場調解”相結合的方式,讓雙方對案涉房屋內的設備設施等進行了清點,最終達成由楊某補償吳某95000元裝修費用,并于搬離門店當日一次付清的調解協議。該案的調解既尊重了原告的真實意思,也減輕了被告的經營壓力,雙方當事人對案件承辦法官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給予了高度評價。鶴城法院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司法服務職能,不斷探索解紛新模式,暢通涉民生小標的案件解紛渠道,為營商環境擦亮法治底色。
責編:伏志勇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