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個人共同借款引糾紛 法官耐心調解化矛盾
2023-11-01 16:15:1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余如意 | 點擊量:771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余如意)近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平江某房地產公司和五人共同借款因未按約還款,被人訴至法院。
2022年9月,平江某房地產公司和吳某等五人共同進行項目投資,因缺少部分資金,該房地產公司與吳某等五人遂共同向李某借款300萬元,借款后房地產公司與吳某等五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李某遂將房地產公司與吳某等五人訴至法院,并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申請凍結房地產公司與吳某等五人銀行存款3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價值相當的財產,法院經審查后同意了李某的財產保全申請并采取了相應保全措施。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該房地產公司向法院提出凍結銀行賬戶對其資金周轉產生不利影響,申請盡快進行庭前調解。承辦法官考慮到本案涉及民營企業營商環境,詢問雙方當事人意見后,安排進行庭前調解,法官認真閱卷、梳理案情后,發現本案金額雖較大但有借款合同和轉賬記錄予以證實,案件事實清楚,只是目前幾名被告無力一次性還款,法官耐心地為雙方出具調解方案并結合雙方意見多次調整方案,考慮到被告目前資金周轉困難,李某同意六被告分期償還借款本息,并同意解除對六被告的財產保全措施。調解協議簽訂后,六被告立即履行了第一期還款義務,并保證后續將按約履行,雙方矛盾得以平息。
近年來,平江法院在辦理涉企糾紛時一直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積極運用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和訴中調解,快審快結,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為企業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糾紛,助力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責編:馬志軍
一審:許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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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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