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威懾促執行 柔性司法暖民心
2023-11-08 10:24:1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蔣文娟 | 作者:陳琳 | 點擊量:7415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琳)近日,被執行人田某某、黃某某、呂某某等三人陪同申請執行人劉某某、吳某某主動來到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要求履行賠償義務并請求法院解除對三人的限制高消費令措施。
2009年,被執行人田某某、黃某某、呂某某三人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同時還附帶民事賠償劉某某、吳某某172 800元,但因被執行人田某某、黃某某、呂某某在監獄服刑,故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未能執行到位,案件被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法院對三被執行人適用了限制高消費令措施。刑滿釋放后,三被執行人外出務工處處受限,遂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達成意向性和解意見。
11月3日,當事人相邀來到法院,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申請執行人鑒于三被執行人的認識態度誠懇,結合被執行人的實際賠償能力,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了和解協議,三被執行人現場支付60000元的賠償款,余款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法院當天解除了對三位被執行人的限制消費令措施。為便于三被執行人融資貸款,盡快地融入社會,執行法官主動屏蔽了被執行人公開信息。
在司法過程中,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執行強制與善意文明執行相結合,威懾執行與柔性執法有機融合,讓司法既有力度,亦有溫度。
責編: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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