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護航營商環境優化
2023-11-30 16:08:3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樊芳 | 作者: | 點擊量:11602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靜雅?)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商標權糾紛案件,有效保護了企業知識產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助推營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該案件涉及原告華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聯公司)與被告漢壽縣世紀華聯茂商貿生活市集超市萬達店(以下簡稱漢壽世紀華聯超市)之間的侵害商標權糾紛。華聯公司以其持有的“華聯超市”及“世紀聯華”注冊商標為基礎,提出漢壽世紀華聯超市未經許可,在其門頭和網絡地圖上使用近似商標,侵害了華聯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津市法院經查明,案外人聯華公司系“世紀聯華”商標的商標注冊人,且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注冊商標授權及說明》依法授權華聯公司享有該商標的使用權。2021年4月20日,華聯公司與聯華公司共同委托相關人員對漢壽世紀華聯超市侵犯兩公司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和調查取證。
通過公正、高效的審理過程,津市法院最終作出了以下裁定:一是漢壽世紀華聯超市立即停止使用“世紀華聯”文字,停止對華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二是要求漢壽世紀華聯超市更改企業名稱,以防止不正當競爭;三是要求漢壽世紀華聯超市賠償華聯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26000元;四是駁回華聯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此案例不僅體現了津市法院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定立場,還展示了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積極作用。通過這一裁定,津市法院有效保護了企業合法權益,維護了市場秩序,促進了健康、有序的商業競爭環境。接下來,津市法院將繼續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為優化津市市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法院力量。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