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民警展示繳獲的作案工具 記者 陳思 攝
法制周報·新湖南記者 陳思
“這輩子都不會搞了。”嘴饞想打牙祭,余某和老鄉竟將主意打上了鐵路附近山場的野生動物,甚至開車四處尋找作案目標。落網后,他悔恨不已……近日,長沙市森林公安局披露了這起非法狩獵、捕撈案,抓獲余某等嫌疑人4人,搜查死體野生動物16件,收繳氣槍1支、鉛彈100余粒、鋼珠上千粒等獵捕工具。
開車尋找作案目標
2月3日,據偵辦此案的長沙市森林公安局直屬大隊民警鄧屬東介紹,30多歲的曹某是益陽人,在紅星大市場做搬運工,月薪約5000~6000元左右,和他一起共事的還有余某和李某。
3名老鄉在跳馬鎮金屏小區租房居住。平時,下班后,曹某會在小區附近散步,發現附近山場生態環境較好,不時有野兔等野生動物出沒。
自幼居住在鄉間,看慣了野物的3人,動了心思,準備了彈弓、鐵夾等工具,開始偷偷盜獵鳥類等野物,在租住小區附近河流捕魚,獵物全部用于自己食用,“天上飛的,水里游的(都有)。”
他們獵捕的裝備十分齊全。部分是從網上購買,部分則自行改裝,比如用于近距離射殺鳥類的彈弓鋼珠,“一般鳥類都會當場死亡”。
40多歲的方某是一名司機,平時喜歡獵捕食用鳥類,和3人是朋友關系。見到3人獵捕后,他也加入其中。
“哪里合適,他們就在哪里放下鐵夾。”他們甚至開了一輛面包車,在鐵路沿線附近的山場四處轉悠,尋找作案目標。最遠的范圍,到達數公里外的紅星冷庫。
“這輩子都不會搞了”
今年1月份,長沙市森林公安局接到鐵路警方轉交的居民舉報線索,在鐵路沿線附近山場,疑似有人在獵捕野生動物。
1月19日,3人悉數落網。1月25日,方某也主動投案自首。
警方從4人處扣押了若干彈弓、鋼珠、鉛彈和槍支,以及鐵夾、電魚工具等捕獵設備,并在曹某出租房內,搜查出鳥類死體13只、黃鼠狼死體1只。
警方經審訊得知,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間,曹某與李某多次到租房附近山場放置捕獸夾,曹某與余某攜帶借來的氣槍到山場獵捕野生動物,并在山場通過放置捕獸夾獵捕黃鼠狼1只、斑鳩1只。
2021年1月16日至17日,曹某用彈弓和鋼珠射殺鳥類13只。后經專家鑒定,涉案動物為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分別為4只白頭鵯死體、4只畫眉死體、2只棕背伯勞死體、3只珠頸斑鳩死體、1只黃鼬死體、2張黃鼬皮毛。
“三有”動物即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他們都知道野生動物保護很嚴格。” 鄧屬東說,微信聊天記錄顯示,曹某和方某也表達了被警方打擊的隱憂。但即便如此,他們還是心存僥幸,選擇人跡罕至的偏僻地帶作案。
4人文化程度都不高,法律意識淡薄。余某連小學都沒有畢業,“字都認識得不多”。
落網后,余某痛哭流涕,對自己非法捕獵的行為表達悔恨,“這輩子都不會搞了”。
責編:萬丹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