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亮劍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
2024-02-07 16:48:36
來源:韶山公安微信公眾號 | 編輯:樊芳 | 作者: | 點擊量:2150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伍小強)近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與被執行人李某原為生意合作伙伴,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為被執行人李某生產的貨物提供包裝、印刷等加工服務。自2019年7月開始,被執行人李某開始陸續拖欠加工費。截至2021年5月,被執行人李某尚欠付加工費133萬。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多次催討,但是被執行人李某遲遲不肯還款。無奈,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向法院起訴。后經法院調解確認債權,并達成還款協議,但被執行人李某仍然沒有按照調解協議還款,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并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其名下銀行存款、不動產、車輛等財產情況進行查詢,但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2024年1月,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的代理律師提供了一條重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李某廠房內重新恢復了生產、經營,并提供了現場照片等證據予以佐證。執行法官收到線索后,立即通過電話傳喚被執行人李某到法院接受調查。當天下午,被執行人李某便來到了法院,面對申請執行人湖南某包裝印務公司提供的證據,被執行人仍抱有僥幸心理,試圖逃避履行還款義務。經執行法官再三釋法,被執行人李某仍然一副“我行我素,要錢沒有”的態度,嚴重挑釁司法權威。最終,雨湖區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決定,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李某司法拘留15日。當天傍晚18點半,在法警的看護下,經過體檢并成功送拘。
責編: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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