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執行守護親情
2024-02-08 11:16:5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樊芳 | 作者: | 點擊量:23675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周宇鑫)近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一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共計34260元。
經法院判決,由黃某撫養婚生女兒至18歲,劉某從2010年1月起向黃某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費300元,小孩的教育費、醫療費憑有效票據由黃某和劉某各自負擔50%。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劉某一直支付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至2021年,但之后的費用卻未支付。無奈,申請執行人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劉某的銀行賬戶、微信財付通、支付寶賬戶。發現賬戶被凍結后,被執行人劉某主動來法院溝通,對申請執行人黃某提供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的證據存在異議。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系申請執行人黃某來法院進行說明。
“怎么要這么多錢?”“女兒本來就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我們離婚后女兒又得了抑郁癥,這些開銷都是很大的。”當事人雙方爭執不休。經過執行法官耐心勸導后,雙方當事人考慮到都是為了自己的女兒,達成一致意見。被執行人劉某愿意承擔女兒的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并承諾等法院解封自己的賬戶后,馬上將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支付給申請執行人黃某。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責編: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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