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肖唯 彭鈺琰)“如果不是譚法官,我們都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追回來這錢,感謝您,10年了,心里的石頭也總算落地了。”2月2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譚高鵬收到了一面新年錦旗。
“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也很感謝你們的認可。”接過錦旗的譚高鵬笑著說道。
2014年,三兄妹的父親譚某因與被告楊某、羅某的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淥口法院。
“2014年的時候,法院判決楊某、羅某應當償還我父親借款本金26.6萬元及利息4萬元,但我父親一直都沒收到任何還款。”譚某女兒回憶道,“之后我父親申請了強制執行,但當時的執行法官沒有發現被執行人其他財產,只查封了一套房產,且該房產只進行了備案登記,所有權還登記在開發商名下。沒辦法,當時執行就只能終本了”。
“案件雖終本,但我們對案件的執行也不會放松。”負責該案的執行法官崗位調整后,譚高鵬接手了這起終本案件。“因扣劃了被執行人羅某的15000元存款,我們在2021年恢復執行該案,同時,雙方當事人在我們的調解下達成和解協議,查封的房屋就暫未處理。”
“我們三兄妹和被執行人和解了,但被執行人仍然沒有按照和解協議償還過債務,到現在一算都快10年了。”譚某女兒面露愁容說:“最終,我們還是決定再重新申請恢復執行,不然這個債務何時才是個頭啊。”
淥口法院重新立案后,譚高鵬便迅速對案件重新進行梳理,并啟動房屋拍賣程序。但事情沒有想象中那么順利,該房屋一拍流拍了。
“當時還是有點著急。”譚某兒子說,“害怕這房子賣不出去,那還是沒辦法償債”。收到消息后,譚高鵬立即聯系申請執行人,向他們解釋房屋拍賣流程,告訴他們即使房屋流拍了,也是可以變賣抵債的。聽完譚高鵬的解釋后,譚某的子女稍舒了一口氣。
重新啟動房屋拍賣程序后,房屋二拍流拍,拍賣保留價為22萬余元。為盡快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譚高鵬向被執行人釋法說理,勸服其依法履行義務。在譚高鵬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同意以上述不動產(含室內現有裝修和家具家電)作價22萬余元抵償本案全部債務。
“如果不是譚法官的執著與耐心,我們這個案子不知道還要扯多久才能執行完畢,真的非常感謝法院,感謝譚法官!”譚某女兒笑著將錦旗遞給了譚高鵬。至此,雙方當事人有關本案長達10年的債權債務兩清。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